九江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

2016-05-21 养老保险 云袋里

  记者从市社会保险局获悉,我省2010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标准和办法已经确定。从2010年1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含个人身份直接参加养老保险的、身份置换续保的退休人员)、在2009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且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农垦企业退休人员将增加基本养老金。目前,工作人员正在计算和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本月起,将按照新的标准发放养老金,而1月份新增的养老金也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城镇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增145元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定,全省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月人均145元的标准调整,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5元,是历年来基本养老金调整增量最大的一次。

  据介绍,此次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实行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办法。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遍调整按基本养老金水平和缴费年限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分为6个档次,分别为700元以下(不含700元)增加80元、700~900元(不含900元)增加70元、900~1100元(不含1100元)增加65元、1100~1300元(不含1300元)增加60元、1300~1500元(不含1500元)增加55元、1500元以上(含1500元)增加50元。缴费年限调整分为7个档次,分别为不满15年的增加5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增加60元、满20年不满25年的增加65元、满25年不满30年的增加70元、满30年不满35年的增加75元、满35年不满40年的增加80元、满40年以上的增加85元。另外,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特殊调整将按照以下档次调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高龄人员增加25元,满80周岁以上的高龄人员增加35元;正高职称人员增加50元、副高职称人员增加40元;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或原工商业者增加20元。另外,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含1953年底前参军、后在企业退休的军队退役士兵)增加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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