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市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自2005年起,连续九年对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进行调整。全市5.34万名企业退休人员享受此项政策,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在4月随当月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一并发放。
此次调整范围的人员是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2012年12月31日前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对退休人员的普遍调整为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5元;按退休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元;按退休人员年龄计算,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0.5元。
此次调整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部分特殊群体予以倾斜调整,对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500元;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450元。对年满70周岁及其以上的,每满1周岁,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确保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不低于1720元。对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