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企退人员养老金连续第9年上调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相关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300元,副高级职称每人每月提高15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提高160元。
2012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以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确定的出生年月计算)、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提高30元、60元和100元。其中,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周岁、75周岁和80周岁的,每人每月再分别提高190元、100元和200元。同时具备上述两项(含两项)以上条件的退休人员,可重复享受。
对符合条件的退职人员,按退休人员普遍调整的办法分两部分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按市(省直管企业)退休人员标准的80%计算增加,第二部分按与退休人员相同的办法增加。对符合规定的年龄条件的退职人员参照对退休人员的规定执行。
这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一律计算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所需资金,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统筹基金中列支;未参加社会统筹的,从原渠道列支。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聊城市将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尽快将增加的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退职人员手中。
就本次养老金调整,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对201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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