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日起,佛山职工门诊医保可跨区选定待遇享受地,在本市范围内,城镇职工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参保地作为居民门诊参保地,也可选择户籍地/常住地/实际工作地作为参保地。8日,禅城区政府网站贴出公示,当日起接受2014年度(2014年7月~2015年6月)居民门诊参保地的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据了解,申请的参保人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常住地房产证复印件、常住地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暂住证复印件或常住地居委会证明其中一样,证明长期居住地,并带备参保人本人身份证或
社保卡原件,填妥跨区或异地参保申报表,就近到区内四个社保分局办理申请。因特殊情况无法本人前往办理的,可由他人代办。此外,单位管理人员由单位统一到所属镇(街)社保分局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