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失业保险市级统筹统一待遇标准

2016-05-21 失业保险 云袋里

  阜阳启动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参保人统一待遇标准

  即日起,阜阳市近23万名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将实行统一的失业保险政策。近日,阜阳市出台了《阜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此举旨在提高阜阳市失业保险统筹层次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失业保险保障生活和促进就业功能。

  《办法》规定,失业保险市级统筹按照统一征缴基数和费率、统一基金使用管理、统一待遇标准和业务流程、统一基金预决算管理和统一目标管理考核的"五统一"的原则实施。

  阜阳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均纳入市级统筹范围。

  依据《办法》,市政府每年对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工作进行考评。完成当期预算任务的县、市、区,出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缺口的,全部由市级统筹基金解决,没有完成预算任务的县、市、区,出现失业保险基金支出缺口,缺口部分由同级财政承担。

  《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失业调控,依法规范企业裁员行为。企业一次性裁员100人以上的,应提前30天向所在地县(市、区)政府报告,政府同意后方可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手续。

  根据《方案》的规定,阜阳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将实行统一征缴基数和费率,参保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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