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无锡试点工伤预防

2016-05-21 工伤保险 云袋里

  无锡试点工伤预防,工伤保险基金中设“工伤预防费”,具体跟云袋里小编来看看!

  2月18日从无锡市人社局获悉,从今年2月1日开始,新出炉的《无锡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面世了。据悉,作为2015年列入的江苏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无锡专门在工伤保险基金中设立”工伤预防费“,专项用于开展工伤预防工作,主要包括用于工伤宣传、工伤培训、职业健康检查补助、工伤风险程度评估等,切实保证无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目前,针对预防费使用,当地人社局和财政局专门出台了管理办法。无锡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人士称,该办法主要为保障工伤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病康复,化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

  根据规定,工伤预防费应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和储备金充足的情况下提取,按照不超过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 编制工伤预防项目支出预算。此前,无锡市积极推进落实工伤预防制度建设。最近,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出台《无锡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近出台的《办法》规定了工伤预防费的提取及使用范围,明确了工伤预防费使用实行项目管理,规定了工伤预防项目的实施及检查评估职责,从而规范无锡市工伤预防制度的实施。

  据悉,该费用优先用于工伤风险较大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或重点人群,逐步拓展工伤预防费使用范围,不断完善工伤预防制度体系。据了解,工伤预防、补偿、康复构成“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2015年,无锡市已列为省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效推进工伤预防工作,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守法维权意识,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发生,促进工伤保险政策及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拓展

  工伤预防措施

  1、加强领导,增强安全意识和安全观念,尤其是提高责任者“安全第一”的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就是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的时候,首先要解决安全问题,在确保安全条件下进行生产作业。抓安全工作,要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真正落到实处,克服官僚主义作风。

  2、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抓好安全工作。而且安全工作不仅是安全监察部门要抓的事,每个生产主管部门都应把安全工作当做第一位的事来抓。把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真正抓好,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要抓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在“抓安全工作上谁抓都不算越位,怎么抓也不算过分”。在企业内要做到人人都关心安全、人人都过问安全,不能把安全工作只看作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人员的事。

  3、加强安全教育,抓好安全技术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在加强安全的同时,首先要抓好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落实学习内容、落实学习时间,还要有专人检查落实情况;其次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率达95%,持证上岗率达100%;三是抓好企业场所、生产指挥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实行安全生产指挥证(资格证书),力争培训率达100%,持证指挥生产率达100%,杜绝违章指挥的现象发生。四是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采取广播、电视、安全知识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式,使之达到人人懂安全知识、人人遵章守纪。

  4、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为使作业现场都按规程操作,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同时要抓好现场管理,还必须抓住事故多发的几个环节。一是下班前(抢速度、忽视安全);二是刚上班(思想不集中);三是节假日休假后刚上班;四是家中发生异常情况,上班前没有休息好或饮酒等等。在抓作业现场管理时,必须做到对违章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决不能姑息迁就,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领导必须亲临现场指挥处理。

  5、提足用好安全技术措施费,改善工人作业条件。一是按照国家文件要求,按照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资金的10%~20%,提足安全技措费,下在专用资金帐上;二是用好技措费,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管好用好技措费,真正弥补劳动保护设施的欠帐,改善作业条件,更不能挪作它用。

  6、抓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安全检查是发现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做到防患于未然的一种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可分定期和不定期的、综合性和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的频率可以因单位而异,安全检查可先发安民告示,也可采用随机抽查等办法,这样能查出事物的真实面目,检查后要抓紧事故隐患的整改,并且要定时复查,做到及时反馈。

  7、按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一是要按规定发放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以任何理由加以克扣,也不能以钱代物;二是必须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尤其是特种防护用品,一定要到劳动部门批准的定点厂家购买有验收合格证的产品,发放的防护用品必须正确使用。

  8、对发生的工伤事故要严肃认真地进行调查处理。发生事故不能隐瞒,必须如实报告,事故发生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立即报告上级劳动安全部门,并会同工会、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对伤亡事故一定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处理。重大事故要召开事故追查会,对事故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并吸取教训,以防事故重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