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取消失业保险户籍限制
过去只有城里人可以领取失业金的“特权”在江苏被打破。今后,该省的农民、农民工也可参加失业保险,领取失业金。记者7日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本月起取消失业保险户籍限定,无论农村还是城镇户籍职工,都一样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同样的失业保险待遇。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可立表示,本次参保对象范围明显扩大,从原来仅限于城镇,扩大到了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今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也将更为便捷。根据规定,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自主选择在参保地或是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跨统筹地区迁移户籍的,可自主选择在迁出地或是在迁入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缓解因物价上涨给失业人员带来的生活困难,江苏还建立了消费物价指数上涨动态补贴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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