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续11年上涨
“我2002年退休,当时养老金有542元,从2004年开始每年都在提高,今年养老金涨到2554元,现在生活宽裕有保障,日子幸福,非常感谢政府。”7月20日,海港区居民张继宏领取养老金,拿着存折高兴地告诉记者。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统一规定,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继续为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今年比上年提高10%左右,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已实现连续11年调整增加。我市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共计144173人,月增加额3164.60万元,人均增加219.50元,4月份全部发放到位。
据悉,今年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采取普遍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其中,普遍调整采取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定额调整按照退休人员每人每月100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55元增加。挂钩调整为退休退职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月增加基本养老金3.5元。退休退职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4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标准的0.5%增加基本养老金。
在普遍调整的基础上,对71周岁及以上高龄退休退职人员提高调整水平,对艰苦地区退休退职人员,按照所在地艰苦边远地区类别增加养老金。
根据省相关规定,为企业离休及建国前老工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市本级发放离休及建国前老工人624人,其中离休人员466人,建国前老工人158人,共计102家单位,人均发放5000元,补发金额312万元,4月15日已全部发放到位。
与此同时,我市城乡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也有所提高。按照中央省市相关规定,从2014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在中央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为每人每月补助5元,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今年4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补发工作全部完成,共涉及372982人,合计金额4980.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