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 东莞工伤待遇10年支出44.4亿(图)

2016-05-21 社保新闻 云袋里

本报讯 (记者关旭东)《工伤保险条例》实施10周年。日前,市社保局联合长安社保分局深入企业进行宣传,为企业员工提供咨询服务。记者了解到,近些年东莞市的工伤事故发生率较往年没有显著变化,工伤事故发生以肢体性损伤为主,10年间(2004~2013)东莞工伤待遇支出了44.4亿元。

据了解,工伤保险费依法由用人单位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据了解,东莞五金模具、鞋业、家具等企业众多,每年工伤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也为数不少,10年间东莞工伤待遇支出了44.4亿元,平均每年4.44亿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工伤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据悉,很多劳动者不懂得工伤相关的知识,出现工伤后又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全国50个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之一,东莞市社保局积极探索工伤预防有效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长安社保分局针对长安镇五金模具企业相对密集,工伤事故安全隐患较大的情况,通过全面分析研究五金模具行业工伤事故的原因、特点,探索各环节工伤风险及预防措施,研究和制定《长安镇五金模具行业工伤预防标准》,成为在国内针对模具行业率先制定的地方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