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医疗保险经办处2015年结算标准
(王茹)2015年定点医院结算实行“定额结算、项目结算和单病种结算相结合”的结算方式。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各级医院定额结算标准仍旧按照2014年标准执行。
二、项目结算病种共21种,分别为:
1、血管支架置入术;
2、安装更换心脏起搏器;
3、人工关节置换术;
4、脑部手术;
5、全脑血管造影术;
6、脊柱内固定系统手术;
7、颈椎后路椎管扩大成形术;
8、肾衰期及尿毒症期肾病的综合治疗;
9、胃穿孔;
10、甲状腺腺瘤;
11、肺心病;
12、肝硬化失代偿;
13、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14、恶性肿瘤;
15、慢阻肺;
16、子宫肌瘤手术;
17、大面积脑梗、脑干脑梗;
18、脑出血;
19、胆总管结石;
20、白血病;
21、精神疾病托管(治疗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患者属于托管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在收治托管人员后48小时内向所在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基金年支付限额2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