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社保四大领域改革 建城乡一体社保体系

2016-05-21 社保政策 云袋里
□记者张春晓通讯员张庆国范粟报道
本报济南4月8日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和工伤保险以及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四个领域推进改革,构建城乡一体社保体系。
在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我省已在去年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下一步,将着力解决中青年参保率低、选择缴费档次低、基金管理层次低、待遇正常增长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人社部、财政部印发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参保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要抓紧研究制定贯彻实施意见,保障参保人员在城乡之间顺畅转移。”省人社厅厅长韩金峰说。
新规实施后,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外,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今年我省将扎实推进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抓紧建立全省统一、城乡一体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要充分尊重城乡居民意愿,由参保人员根据自身经济条件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增强基金共济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全面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关于开展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意见》,会议要求各地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省政府的要求部署上来,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切实搞好制度和经办服务的衔接,积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和质量,为参保居民提供高效、便捷的结算服务。
失业保险方面,要完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快构建失业保险保障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框架,建立健全失业动态监测、失业预测预警、失业预防调控“三位一体”的失业预防调控机制。
今年我省还将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从5月1日起,省属驻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正式启动,标志着工伤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是社保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会议部署,各市也要积极推进机关公务员工伤保险试点工作,力争年内取得较大进展,尽早实现工伤保险制度全覆盖。
如何让养老保险金保值,养老待遇增长如何跑赢CPI,是退休人员十分关心的问题,目前广东将1000亿元养老基金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收益率超过7%。
据悉,今年我省也将推进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投资运营。据悉,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确定拿出部分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基金分期分批到位,省里将根据各市基金承受能力和结余状况,确定归集额度。经过前期积极运作,目前这项工作取得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