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二期工作"启动 三类人员即日起可申领
为方便参保人员,此次社保卡办理采取按不同人群分批次现场办理的方式。
办理社保卡收取工本费,初次领取正常收费标准为每张25元,无单位离退休人员(档案在人社部门托管的)、失业人员(处于失业保险待遇领取期内的)、享受低保待遇人员(以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为准)初次领卡收费标准为每张20元,有单位参保人员工本费由所在单位负担,无单位参保人员由个人负担。
参保人员办理社保卡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制卡工本费。未办理身份证件的儿童,须提供户口簿及法定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对于行动不便不能到现场办理的参保人员,可由家属持其身份证到所在社区领取《社保卡特殊申领登记表》,经所在社区盖章证明后交有关部门,由信息采集人员入户进行信息采集。
参保人员在社保卡办理期间,原居民医保证继续有效,在领取新的社保卡后,原居民医保证自动作废。新参保人员如在办理社保卡期间需要住院的,可持入院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工本费5元到社保卡服务大厅办理临时证。
我市社保卡制发、管理等工作由哈尔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负责,社保卡服务大厅位于道里区康安路137号,业务咨询电话:12333,87597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