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参保可报销
重新参保可报销 近日,马女士致电本报热线称,她家在邯山区居住,丈夫是下岗职工,原单位现已破产,并未对其续交医保费用。几年前丈夫得了精神性疾病,需要常年服药,给家庭造成很大负担。但马女士丈夫并未申请参加社区居民医保,像这种情况,国家医保是否有相关补助?
针对此种情况,记者咨询邯山区居民医保中心了解到,由于马女士丈夫并未参加任何医保,因此目前不享受报销政策。但其可于今年8至10月份在当地社区参加2015年居民医保,待明年3月初向当地社区进行慢性病登记,并填写相关表格。社区会通过办事处,上报至邯山区居民医保中心,由中心指定鉴
定医院对其病情进行鉴定。
如病情确属保险范围内的居民,可在定点药房或医院享受慢性病门诊待遇。即基本标准费500元,超过500元后报销50%,一年最多报销800元;如居民需要住院,可按住院政策进行报销。此外,在报销年度内,居民医疗保险最高报销6万元,超过以后到中国人寿邯山分公司进行报销,最多报销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