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人虚构大量代理车险 诈骗近4000万
云袋里8月20日讯:一个普通的保险代理人,却谎称自己是保险公司负责人,虚构大量代理车险业务,然后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诈骗巨额资金。19日下午,惠州中院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车海燕被控诈骗罪一案,被告人车海燕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1年3月,车海燕在广东某保险代理公司出单,从事保险代理业务。2011年至2014年期间,她谎称自己是广东某保险代理公司惠州分公司保险代理团队负责人,虚构其代理车险业务量大,需要巨额资金周转获取高额佣金回报,以高息回报为诱饵,采取“借东还西、借新还旧”的手段多次骗取被害人范某某等5人共计38937000元。车海燕将骗得的款项全部用于“六合彩”等赌博及其他开支。
2014年1月16日,车海燕因自杀被送往惠州市华康骨伤医院救治,当天其丈夫通过电话报警称妻子诈骗欠他人巨款要求派出所过来处理。1月20日,车海燕通过电话报案自称是诈骗者。1月21日,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经济侦查大队民警到医院询问车海燕,车海燕承认其以保险费相关名义向范某某等人借款用于赌博。1月23日,市公安局惠城区分局决定对车海燕涉嫌诈骗案立案侦查。1月24日,车海燕出院并被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车海燕行为触犯了刑法,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前的庭审中,车海燕曾辩称起诉书指控的4200万元是包含其给被害人的利息的,她与其中一名被害人何某某没有直接交往过。车海燕的辩护人则辩称被告人无前科,认罪态度较好,有坦白情节,且有自首情节;其诈骗的数额不应包括利息在内。
惠州中院此后查明事实认定,被告人车海燕自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是自首,本可依法从轻判处,但鉴于其故意虚构事实多次诈骗多名被害人,骗取的数额特别巨大,且将诈骗所得款项全部用于非法赌博,又无主动退赃退赔,主观恶性大,行为影响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对其不予从轻处罚。宣判后,车海燕没有当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