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陪客户参赛摔伤可被认定工伤

2016-05-21 工伤保险 云袋里

  倪文斌是上海市对外服务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公司将其派遣至德国帕德科注胶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担任销售工程师。2008年6月7日,上海世纪公园内举行一场业务单车赛,为了与一位潜在客户增加沟通机会,倪文斌报名参加了精英A组的比赛。

  但比赛时发生了意外,他在第一圈骑行到一个弯道时,突然摔下了车,当场被送去了医院。核磁共振结果显示他的第二节脊椎处严重损伤,医生说倪文斌今后头部以下都会没有知觉,只能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倪文斌受伤后,医疗费花了70多万。其父母认为儿子参加比赛的目的是为了工作。为了让儿子今后的治疗有着落,他们向浦东新区人保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基于对证据和证人的调查,2009年7月17日,浦东人保局对倪文斌作出了工伤认定。

  但是外服公司认为,浦东人保局对倪文斌的工伤认定缺乏相应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倪文斌参加比赛,是因其兴趣爱好,和工作无关;

  倪文斌不是陪同客户前往参加比赛,纯粹是个人行为。于是外服公司将浦东人保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工伤认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无论倪文斌赛前在邮件中同外籍客户进行的沟通,还是预期在赛后与外籍客户见面进行交流,在客观上对帕德科公司上海代表处的业务都是有益的。

  另外帕德科公司上海代表处在田林路的办公地点应是倪文斌固定的工作场所,他在那里上班的时间是固定的工作时间,但是除此之外。

  如果倪文斌因为工作原因,需要跟客户之间进行沟通联系见面,这个时候,他的沟通见面联系的地点和时间,应该属于他固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一个延伸。近日,浦东新区法院一审维持了倪文斌的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