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加大教育补贴、教师评优等方面的支持力度

2016-05-21 社保案例 云袋里

  “同是三尺讲台育人,民办教师和公办教师的待遇却有巨大差别。”两会期间,张文荣代表建议尽快解决上海民办学校不公平地位,让民办学校也能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政策支持。

  张文荣说,民办教育增加了教育供给量,有助于加快从“应试教育”到“素质教育”的转变步伐;并提供就业岗位,帮助解决就业难。但如今大量民办学校停办,相关数字正呈递减趋势:2007年本市民办学校202所、在校生20万;到2009年,民办学校134所、在校生11万。张文荣认为主要原因在于,民办教师与公办教师的不公平身份,导致民办学校“师资困难”。

  张文荣分析,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在“身份”上有本质不同,民办老师是“企业编制”,各种福利待遇依靠学校自身的经营状况,没有切实保障;而公办老师是“事业编制”,不但工资待遇有国家财政拨款保障,而且在职称评定、教师评优、生活补贴、医疗保险、退休养老、子女就学等方面都享受国家的政策倾斜。

  “教师地位上的劣势,使民办学校的人才引进难上加难。”张文荣说,重点师范院校毕业生首选公办学校,甚至愿意成为公办学校的无编人员,然后再等待入编的机会;有丰富教学经验的优秀外来人员,也是把公办学校作为第一选择。民办学校主要依靠聘请公办退休教师来补充办学的经验空白,上海民办小学离退休教师占到教师总数的34。6%。而去年推出的公办教师“绩效工资”,也加剧了民办教师骨干的大量流失。

  张文荣说,本市对于民办教育的补贴,主要还停留在奖励层面,名额与奖金额都十分有限。物价部门批准民办学校的学费总体为5500元/学期,即每年1。1万,但是在实际营运过程中,每个学生的生均成本却要接近2万元,这其中包括教师工资、学生伙食、水电煤开支、维修费。一些学校还有场地租赁费,以及公办学校很少涉及到的宣传费用等。因此,很多学校的办学者的投资费用一再追加,却无法收回成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公办教师与民办教师具有同等法律地位,“但‘公平’二字却始终没有落到实处。”

  张文荣建议,加快对“民办教师”编制问题的解决,并将社保、医保、房贴、福利、业务进修的合法权益一并纳入保障体系,让他们拥有实实在在的职业归属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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